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设立5个巡察组,对县委党校、县残联、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7个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从2022年4月19日开始,6月19日结束。
二、巡察主要内容
本轮巡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着重围绕“三个聚焦”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相关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奋力谱写洋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三、巡察主要方式
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座谈、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围绕巡察任务深入了解。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巡察意见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具体见附件—《县委第一轮巡察进驻一览表》,欢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直接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接访地点:县委各巡察组驻地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中共洋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