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洋县聚焦统计领域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加强统计数据造假源头防控治理、监督执纪,确保全县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按照上级部署、迅速行动,制订《洋县关于聚焦统计领域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统计局建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总,业务科室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把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底线,时刻惊醒业务干部思想防线,全面领会专项整治精神实质,明确工作任务,掌握核心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开展专项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统计领域数据造假问题专项排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统计数据提高质量。按照标准和要求,对全县所有“一套表”单位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抽查检查,按标准对停产歇业、达不到营业收入要求的17户工业、贸易、建筑企业予以退库,确保在库企业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举办统计业务和法规知识培训班,向企业统计员和辅助调查员讲解业务知识和统计法规,增强敬畏法律、自觉守法的观念。对中央巡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望”,严格对标对表,对反馈问题认真自查、认领,制订整改方案,力求在推动统计事业实现新发展上落地见效。
畅通举报途径,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开通统计违法举报通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设立举报信箱。结合全县企事业单位“统计年报”部署之际,在各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专题会议上学习中省市关于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学习统计法规,坚守职业“底线”。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职责,重点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对全县统计报表单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统计领域数据造假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切实纠正统计造假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