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实做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健康,近日,洋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政治生态研判的工作方案》,对全县政治生活现状和政治发展环境情况定期进行研判。
政治生态研判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具体组织实施,研判对象包括各镇(办)和县委、政府工作机构以及需要研判的其他部门单位。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坚持问题导向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既要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又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强化源头治理。研判工作采取定期研判与专项研判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研判由各党委(党组)自行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要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县纪委报送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专项研判由县纪委组建研判组,与县委政治巡察同步开展,根据政治生态建设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有关镇(办)和单位开展研判。
研判工作具体根据《洋县政治生态研判评价指标体系明细表》实施,重点围绕政治意识强不强、关键少数正不正、问题线索多不多、群众评价高不高等7个方面,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项检查等五个环节进行。对研判中发现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列出负面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要求,分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和被研判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或重大问题,向县委提出对被研判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整顿、改组的意见建议,经县委研究后实施;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核查处理,实施问责。
为确保研判工作有序进行,县纪委监委成立政治生态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研判结果作为分析被研判单位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担当的重要参考,并纳入领导班子研判、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等重要环节,实行成果共享、精准识别、一体运用。(洋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