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收到关于王某的来信、举报,建议对其暂缓提拔,待问题查清后再做回复......”,这是近日洋县纪委针对拟任科级领导干部提拔回复的廉政意见。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坚持履行监督首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受奖”筑牢廉洁防线,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63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决意见7人次。
该县纪委针对廉政意见回复中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回复、边完善、边规范。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动完善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修订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受理范围、受理对象、受理程序、回复方式和追责情形等,规定征求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回复内容,规范来函和回复意见格式,确定8种回复情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强化各级分工配合,发挥监督合力,持续推进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确保回复意见真实有效,县纪委实行“四室联审”机制,明确由专人负责查询审定和意见回复,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筛查核实,对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做到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错误、不推卸责任,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查意见。对各室反馈的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由分管和主要领导签字把关,做到廉政回复意见有据可查。
针对廉政意见回复情况,县纪委还专门规范建立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台账,分情形、分单位、分意见进行统计,定期分析特点、研判问题,创新改进工作,为选人用人、表彰奖励等工作提供可靠参考依据。此外,该县还严把廉政意见回复“保密关”,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回复意见,严格保密纪律,对回复过程中签注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影响、存在问题不调查核实等问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不出现不实情况。(洋县纪委监委 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