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近期,洋县认真组织全县各级各单位学习《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扎实全面开展警示教育。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学习《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的通知,强化组织领导,提出具体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将《警示录》作为专项整治警示教育的重要教材,及时召开学习动员会,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学习,真正做到以案明纪、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通过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结合部门实际,确保学习实效。《警示录》实行逐册编号、逐册登记、分批次借阅学习制度,各镇(办)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督促各单位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学习,确保做到学习全覆盖、求实效。各级各单位结合实际,按涉案行业不同对与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紧密相关、具有典型警示借鉴意义的案例进行重点学习,做实做细分类分级警示教育,着重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了警示震慑效果。
三、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警示录》下发到各镇(办)、部门单位后,各单位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形式,及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解读典型案例、剖析原因、对照自查,在全县掀起了学习热潮。按照县委关于开展“赵正永案”以案促改要求,以《警示录》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聚焦政治纪律、廉洁自律、担当作为、脱贫攻坚等七个方面,认真查找不足,自我精准“画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纪法敬畏,筑牢了思想防线。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不插手、不干预的承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整治重点,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对全县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的案件进行翻查,建立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切实提高线索核查率,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洋县纪委监委 于航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