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单位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部署要求,紧盯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高质量组织排查,高标准抓好整改。”日前,洋县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级单位围绕14个方面具体问题,深入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专项整治,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不断促进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各单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办公用房方面,着重排查整治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机关单位未经批准建设或者大修办公用房、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等7个方面问题。在专项整治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紧盯重点开展督查、精准规范执纪问责、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等措施,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为压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机关事务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6个督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共下发整改建议书9份,反馈问题13条,约谈部门领导干部15人次,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进行自查自纠,组织机关和党员干部对照排查整治内容,深刻检视问题和行为偏差,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单位自查发现并整改7方面26个问题。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工作要求,坚持单位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检查、上门督导检查相结合。建立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牵头包连制度,对包抓镇(街道)、部门单位排查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问题典型、性质恶劣、纠而又犯的,严查快处,形成强烈震慑;对在排查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存在侥幸心理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针对各级各单位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研判分析,分类梳理,举一反三,要求被查单位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具体实施细则,堵塞监管漏洞,防止整改到位的问题纠而复生,巩固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专项整治期间,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累计督查单位65个,督促整改问题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