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洋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洋县溢水镇西河村党支部书记白文发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12月10日,溢水镇西河村在村委会新址搬迁过程中违规公款吃喝共计1460元。2020年11月18日,洋县纪委给予白文发党内警告处分。
2.洋县戚氏办五郎庙社区党员孙德元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2月11晚,戚氏办五郎庙社区党员孙德元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对村民白某打麻将人员聚集问题进行劝导过程中,违规收受白某总价值300元的香烟。2021年3月22日,洋县戚氏街道党工委给予孙德元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2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充分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且不断隐形变异,稍一松懈就有可能反弹回潮,必须高度警惕,寸步不让,严肃处理,久久为功。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好压力传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责担当作为,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守住节点,寸步不让,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建成“六个洋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