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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财政局戚氏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王继敏、戚氏街道办事处五郎庙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杨三林、文书兼会计杨新如、出纳闫宝荣被移送洋县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1-04-28 来源:洋县纪委监委 点击:

日前,洋县纪委监委对洋县财政局戚氏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王继敏、戚氏街道办事处五郎庙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杨三林、文书兼会计杨新如、出纳闫宝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继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杨三林、杨新如、闫宝荣身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之便,伙同套取、私分国家财政资金,违反廉洁纪律,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三林、杨新如、闫宝荣开除党籍处分;将王继敏、杨三林、杨新如、闫宝荣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未经审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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